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簡介
ICRP是一個獨立的國際組織,為公眾利益推進輻射防護科學,特別是就電離輻射防護的各個方面提供建議和指導;是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慈善委員會注冊的慈善機構(非營利組織)(注冊號1166304);是由來自 30 多個國家/地區的 250 多名全球公認的輻射防護科學、政策和實踐專家組成。
ICRP總部辦公室是科學秘書處的所在地,目前位于加拿大首都渥太華。
一、ICRP組織結構
ICRP由主委員會、科學秘書處、四個常設委員會(第1委員會:效應、第2委員會:劑量、第3委員會:醫學和第4委員會應用)以及一系列任務組組成。結構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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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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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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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委員會 |
主委員會和科學秘書處共同努力,指導、組織和監督ICRP的全面工作。
ICRP主席、副主席和科學秘書密切合作,以執行方式運作ICRP的運行管理。
由主席領導的主委員會象一個董事會,負責制定政策和把控總體方向。ICRP的所有報告在發表前均經主要委員會核準。
主委員會也是慈善受托人的董事會,監督該組織作為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慈善委員會注冊的慈善機構的正常運作。
科學秘書處由科學秘書領導,負責ICRP的日常事務。
各個委員會在其專業領域內提供咨詢意見。它們指導各任務組的工作,并在確保ICRP報告的質量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設立任務組是為了執行一項具體任務,通常是編寫一份單一的ICRP報告,以便在ICRP專門刊物《ICRP年鑒》上發表,而且一般由委員會成員和應邀為工作作出貢獻的外部其他專家組成。
主委員會和委員會成員是當選的專家志愿者,任期4年。任務組成員是被選中在這些項目期間開展具體項目的專家志愿人員??茖W秘書處的大多數成員都是全職任用人員,要么是ICRP的任期不定的工作人員,要么是從其他組織借調的專家。
二、ICRP的工作
ICRP在編寫建議書時,考慮了可據以制定適當輻射防護措施的基本原則和量化的基礎數據,同時可以讓各國輻射防護機構負責制定最適合其各自國家需要的具體咨詢意見、業務守則或條例。
ICRP已經發表了一百多份涉及輻射防護各方面的出版物。大多數出版物涉及輻射防護領域的特定領域,但少數出版物,即所謂的基本建議,每一種都描述了整個輻射防護系統。輻射防護體系基于目前對輻射照射和影響科學的理解以及價值判斷。這些價值判斷考慮了社會期望,道德和在應用系統中獲得的經驗。隨著對科學的理解和社會期望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展,輻射防護體系也隨之發展。此外,這些建議繼續考慮到輻射在醫學和其他領域的新用途,以幫助確保在任何情況下都有足夠的安全水平。
ICRP向審管和咨詢機構提出建議,并提供旨在幫助負責輻射防護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的咨詢意見。大多數國家的立法都嚴格遵守ICRP的建議。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電離輻射防護和輻射源安全國際基本安全標準》主要以ICRP的建議書為基礎;國際勞工組織(ILO)第115號公約、《輻射防護公約》,1992年總則,特別提到了ICRP的建議書。ICRP的建議書構成了全世界輻射防護標準、立法、方案和實踐的基礎。
摘譯自ICRP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