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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1
國際原子能機構是什么組織?
創建時間:2019-03-29 10:20
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簡稱IAEA),是由聯合國大會1957年通過并成立的,其宗旨是致力于將核能和核技術安全應用于能源生產、健康、農業和水資源保護等為人類和平服務的目的。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總部設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截至2010年,國際原子能機構共有151個成員國。該組織曾于1971年12月通過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有權在國際原子能機構中代表中國的唯一政府”。1983年9月,中國申請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1983年10月,國際原子能機構第27屆大會通過決議接納中國為新成員國。1984年1月1日起,中國正式成為該機構成員國。
國際原子能機構是原子能領域的政府間科學技術合作組織,主要職能包括促進核能的和平利用,通過向成員國提供技術援助,幫助它們開展和平利用核能的研究和應用,同時,組織研究和制定有關核能利用的安全法規,并向世界各國推薦使用。國際原子能機構自成立以來在保障監督和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主持制定了《及時通報核事故公約》、《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援助公約》、《核安全公約》、《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等一系列與核安全、輻射安全、廢物管理安全有關的國際公約。
長期以來,我國參與了該機構的一些國際公約的制定工作,并與該機構署了一系列公約和協定,在和平、安全和可靠地利用核能等方面開展了多方面的合作。我國核與輻射安全的法規、導則和標準基本上都參考甚至直接引用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法規。
引自:公眾核科學技術知識問答叢書之六
《安全監管保護你我他》,科學出版社,2013年